服务热线:
400-821-3844
一、报名参加方式:
上海市户籍逝者家属,进行电话预约登记。
二、活动举办时间:
目前,骨灰撒海活动,时间集中于每年的4月、5月、10月举行,主要是避免受到台风、暴雨、迷雾等恶劣天气的影响。具体参加活动时间,以书面通知为准。
三、海葬活动地点:
上海市海葬活动的撒灰地点,是经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严格审批的规定区域:长兴岛中部圆沙闸至横沙岛双窑烟的海域(东经 121°45′30″—121°50′00″)。
四、户籍补贴政策:上海市户籍逝者骨灰参加海葬活动,可享受市政府财政补贴4600元。其中3000元直接补贴给逝者家属,另外1600元为提供每户最多6名家属参加海葬活动所乘坐的车、船费、保险费、代办费等服务费用。
五、具体政策规定:家属收到活动通知信函后,请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手续。
1、携带逝者骨灰及火化证明原件、及《办理参加海葬活动通知书》。
(1)如逝者《火化证明》遗失,请至原殡仪馆补办相关证明材料。
(2)如逝者过世年代久远,无火化证明但骨灰原寄存在墓地的,需提供墓地寄存证(寄存证封面和内页均需复印)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享受补贴。
2、核验逝者户口本原件,并提供复印件(复印加盖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页、逝者死亡页、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共3页)。若户籍资料已变更,必须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。
3、核验申请人(必须是逝者家属)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原件,将复印件贴附《上海市民海葬补贴申请表》后,正确填写后,签名确认。
4、本市户籍逝者,如无法提供火化证明,也无法提供墓地寄存证,可提供沪籍证明,可免费家属6人参加活动,但不享受3000元补贴。
5、原本市户籍逝者,后因支内、支边等情况转入外省市户籍,可凭相关证明,免费家属2人参加活动,但不享受3000元补贴。
6、原上海户籍的港、澳、台及海外同胞(逝者),可凭相关证明,免费家属2人参加活动,但不享受3000元补贴。
海葬服务部